一、离婚前投资亏损负债,离婚怎么判
在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因生意失败导致的负债情况下,若该业务为双方共有的生产经营行为,则其所引发的债务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并应由离婚之后的双方共同承担赔偿义务。对于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其理应由夫妻共有财产进行赔付;但如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财产已分别归属于双方所有,双方应依据协商结果予以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离婚前男方转移财产犯法吗
在离婚尚未生效之前,任何一方转移共有财产均不受法律约束。
然而,若在离婚进程中,有任何一方试图将共同财产进行隐匿、迁移、出售、毁灭或浪费,又或是制作虚假的共同债务来非法侵占他方合法权益,那么在最终的财产分割环节上,此事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司法机构对此方作适当减少其应得分配的财产,乃至彻底取消其获取任何份额的权利。
至于那些离婚事宜早已尘埃落定而其后却又发现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当事人亦可依照相关法规,提出再次财产分割的合理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倘